新闻事件:
11月18日上午,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上海公安机关通缉的经济犯罪嫌疑人罗某从摩洛哥引渡回国,这是2021年中摩引渡条约生效后首例成功案例。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罗某在担任某公司财务高管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盗取所在公司相关银行账户密钥密码,多次擅自将公司账户数百万元资金转至其个人账户并使用,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案发后,罗某逃至摩洛哥。2020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对罗某立案侦查,2022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今年4月,摩洛哥警方将罗某抓获,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据双边引渡条约向摩洛哥提出引渡请求。10月底,摩洛哥法院裁定向我引渡罗某。为切实履行国际执法合作义务,公安部派“猎狐行动”工作组赴摩洛哥开展工作,在摩警方和我驻摩使馆的大力协助下,工作组11月18日押解罗某返回上海。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罗某的成功引渡,对巩固深化中摩执法司法合作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也为今后中国警方开展引渡合作积累宝贵经验。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天涯海角、有逃必追”,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坚决将外逃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新闻点评:
评论:
这次中国成功从摩洛哥引渡犯罪嫌疑人罗某,标志着中摩执法司法合作取得了重要的突破和进展。这一案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于巩固和深化中摩两国的合作关系具有积极的影响。
经济犯罪对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罗某利用其职务之便,盗取公司资金并转至个人账户,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此类犯罪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更加削弱了社会的信任和公正意识。因此,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引渡罗某的成功,不仅体现了中国警方的执法水平和国际协作能力,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在反腐败和打击经济犯罪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中国公安机关通过坚持“猎狐行动”,加强与各国的合作和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国内执法能力和打击犯罪的效果。
此次案件还彰显了中摩两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中国公安部的“猎狐行动”工作组在摩洛哥警方和中国驻摩洛哥使馆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地押解罗某回国,这充分展示了两国在执法合作方面的紧密联系和良好合作。这对于今后中摩两国在执法合作上的进一步加强和扩大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经验。
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单一的合作成功并不能结束所有的问题。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持续改进国内的执法体系和机制,加强对国内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只有通过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修复法治和公正的信誉,我们才能有效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中国成功从摩洛哥引渡犯罪嫌疑人罗某,是中摩执法司法合作的重要成果。这一成功案例不仅对于中国警方的国际协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更加表明了中摩两国在执法合作方面的友好关系。但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打击经济犯罪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改进,加强国内的执法体系和机制,以实现长期效果。